分流资金年金(split-funding an annuity)
税务事宜
纳税人经常使用利息收入来补充赚取的收入或退休收入。银行储蓄账户或存单产生的利息收入按纳税人的边际税率征收普通所得税。
当利率低而利息高时,纳税人寻找方法来获得与利息收入相同的收入金额。
适用的税法
·对不合格的年金收入(non-quailified annuities)在取出时按普通所得税率征税。
·对不合格的年金收入税延期(tax deferred)直到取出。
·从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和存单所得的利息在获取年度以纳税人的边际税率征税。
·59岁以下纳税人收到年金利息将不产生额外的10%的罚金税。为了避免10%附加税,年金支付必须来自于一年的收入年金,从年金的购买日期算起一年内支付,不得迟于一年。
税务筹划策略
通过从银行储蓄账户或存单取钱并将基金放在两个独立的年金中,纳税人可以获得收入,以此代替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所得。通过使用收入年金,和仅使用银行产品的利息相比,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使用两个年金的过程称为分流资金(split-funding)。
1、收入年金(income annuity)
收入年金是一种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该保险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了一段时间的有保证的固定支出。设定的时间可以是一定数量的年,如5或10,或可能是投资者的一生。投资者收到的支付包括投资上的利息,再加上本金的回报(return of principal)。某一期年金(period-cetain annuity)的支付将全部返还本金,再加上期限结束时所赚取的利息。确定年金支付将向所有者或受益人(如果业主在接收所有支出前死亡)支付每月或每年的年金。
因为所有本金都会在一定时间内支付,在年底的时候会有年金没有价值。事实上,对年金的过程涉及到将合同的价值销售给保险公司以交换保证收入流。所以,一旦年金支付开始,本金价值不能涉及,只有保证支出是可用的。
可以通过购买一个设置为立即开始付款的年金来创建一个收入年金。另外,递延年金可以先购买然后在稍后的日期开始。
2、递延年金(deferred annuity)
递延年金是一种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该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了在投资上赚钱的机会,并将对这些收益的税收递延,直到收益被取出为止。盈利可能是一个固定的回报,非常像一个银行的存单,通过使用固定的年金。通过使用可变年金,在共同基金上的可变收益也可以以类似的方式变为变量。有了变额年金,就没有盈利的保证。事实上,可变年金的回报可能是负数。
3、分流资金(split-funding)
收入年金是用来产生一个固定的一段时间内的收入。递延年金用于增加递延年金的账户价值。目的是要递延年金增长到一个数额,将取代从收入年金的本金亏损数额。通过分割资金的年金,投资者可以获得相同的收入,他们将以其他方式接收和减轻们的税收负担。
4、免征附加税(exempt from additional tax)
养老金受益取款征收一般所得税。此外,59岁以下的纳税人将支付额外的10%的收入税。然而,如果将收入支付给纳税人作为收入年金的一部分,这些收入不收额外的10%税。为了不缴纳10%附加税,收入年金支付必须在购买年金的一年内开始。
会计师的建议
1、投资收益年金(income annuity )和长期延期年金(long-term deferred annuity )使投资者置于利率风险下。例如,如果三年后的年金基金目前利率走高,投资者将被锁定在低利率。
2、如果一家保险公司破产,部分或全部年金合同的收益可能处于风险中。保险是由国家规定的,大多数州都有准备金要求,每个保险公司在被批准在此州做生意之前就必须满足这些要求。准备金要求保险公司保证履行其合同所提供的保证。
此外,大多数州要求保险公司为适用的州担保协会作出贡献。担保协会的目的是为保险公司提供保证利益的担保,以防保险公司破产。国家担保协会限制每一个投资者的保护金额。例如,一个州可能会限制担保协会每个投资人某个特定保险公司年金保护为100,000美元。根据投资者使用基金分流资助的年金安排的数额,投资者可能会考虑使用多个保险公司提供的收入和递延年金担保。
3、终身年金(life annuity )为投资者在其一生提供了一个有保证的支付。如果一个投资者选择终身年金,而不是一个周期确定年金(period-certain annuity),风险是存在的,投资者可能会在支出返还本金之前去世。例如,如果投资者投资100,000美元在终生年金,但是在第二天死亡,没有钱将被支付出去。与之相反,以10年期一定的年金,如果投资者在选择年金选项后第1天死亡,投资者的受益人将获得10年的付款。
4、由收益年金向投资者支付的款项被称为本金回报(return of principal)加利息收益。只有当本金不再存在时这就成为一种理论。从技术上讲,在收益年金中发生的是投资者以本金额购买年金合约。合同之后被年金化,或卖回给保险公司,以保证收入流的回报。一旦合同被年金化,本金将不再存在,除了每月的收入流外投资者没有任何数额的钱。
5、分流资金养老金需要承诺。一旦年金合同生效,投资者不能改变想法。递延年金策略只适用于投资者对年金期限的承诺。利息和本金提款将耗尽递延年金的价值。
6、从递延年金提款需纳税,如果在59岁之前取出可能会缴纳额外的10%的税。
7、保险公司通常可以为长期投资提供一个稍微好一点的利率,因为他们知道这笔钱将被锁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的投资。如果投资者在递延期之前取出资金,年金合同可能会需缴纳放弃费用(surrender charges)。此外,为了保证一定的利率,保险公司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投资内部的资金。款项将可能受到市场价值调整(mva-market value ad-justments)。mva表现的是从原始投资额到取出时的利率的变化。利率的增加使mva减少投资者收回净额以方便投资者取回资金。
8、投资者可能会倾向于在原来的收入年金耗尽后,分流递延年金。这是可以做到的,但是,税收情况将大大不同于原来的分流。
9、投资者可以选择变额年金(variable annuity )而不是一个固定的年金(fixe-d annuity)来资助递延年金。这样选择,将给可变年金的子账户带来市场波动的额外风险。
10、对于年金基金开始后超过一年的收入支出的收入年金,59岁之前的分配均需缴纳10%额外的惩罚税。
投稿专家:李豪会计师,移民帮财税专家。